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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829 花蓮縣警局購測速槍 機動執法逮超速
2016-08-29

 

為了行車安全,避免駕駛人超速發生意外,花蓮縣警察局已購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執勤員警只要一舉起雷射測速槍,可以一輛輛車鎖定測速,針對單一車輛準確性高,玉里警分局也立即啟用新裝置,並呼籲駕駛人開車千萬不要超速,除了可免除超速遭開罰,也維持行車安全。

 

超速行駛發生意外,常導致車毀或是人員傷亡,花蓮縣警察局新購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可針對單一車輛測速且準確性高,還可以立即拍照,提高執法的準確度,玉里警分局分局長鍾德勳也親自帶班,啟用手持式雷射測速槍,舉發違規駕駛違規超速,希望駕駛人能有所警惕,也防止因超速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鍾德勳說,因超速違規駕駛肇事、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意外,再加上近年來很多的死亡車禍也是超速行駛所造成,因此,為了遏止駕駛人超速的違規行為,除了分別在易超速地區、易肇事路段設置超速照相設備外,未來也將使用手持式雷達測速槍,透過機動性更高的執法方法,讓駕駛人能依速限駕駛。

 

如果超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到2400元以下罰鍰,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勿超速行駛,以免受罰,並確保行車安全。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92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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