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超速 竹北1週取締439件
2013-12-19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近來運用高科技雷達測速照相儀器,短短1週取締竹北市439件交通違規。
竹縣警局表示,近來民眾頻頻向縣長邱鏡淳的信箱投訴竹北市興隆路、自強南路、文興路等處夜間常有改裝車輛呼嘯橫行,擾人清夢,警察局長黃嘉祿立即指示交通警察隊運用高科技雷達測速照相儀器實施取締,短短1週取締439件。
警方統計,民國102年興隆路及自強南路總計發生交通事故達205件,已列為高肇事路段,其中又常因車速過快,駕駛人反應不及導致交通事故,顯見駕駛人超速所帶來的不良後果。
警方說,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已於興隆路及自強南路等路口加裝測速照相,盼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經加裝測速照相後,駕駛人違規的情形減少許多,行經此路段也放慢速度,執行成效良好。
警方呼籲,危險駕車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處以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除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更有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而遭移送法辦,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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